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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水市莲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5-27724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4-13 11:07:41

文号:莲政办发〔2015〕11号

生效时间:2015-04-13 11:07:41  废止时间:2020-11-11 17:02:56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5-27724 文号 莲政办发〔2015〕11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莲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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