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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5-27660      发布机构: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4-10 14:36:14

文号:莲政发〔2015〕1号

生效时间:2015-04-10 14:36:14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5-27660 文号 莲政发〔2015〕1号
发布机构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杨秀清 代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审计、财政、监察等工作。

    分管: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人事部分)。

     李一波 常务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外事、法制、改革、计划、养生(养老)、开发区、老干部、公安、国家安全、信访、人民武装、消防、应急管理、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税务、邮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府办(法制办、外事办、金融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国资公司、莲都—义乌山海协作产业园区管委会、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莲都分区管委会(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办。

    联系: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老干部局、各金融机构、地税二分局、区国税局、区武警中队、区消防大队、各民主党派、区养促会。

    雷勇军 副区长: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老区、社区建设、撤村建(并)居、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文物保护、地方志、双拥、来料加工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文广新体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爱卫办、中医药管理局)、区人口计生局、区民政局(老龄办)。

    联系:区史志办、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老龄委、区妇联、区关工办、区红十字会、区文联、区文明办、区老促会。

    王世强 副区长:负责城乡规划与建设、房改、公积金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卫、数字城管、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建设(规划)分局、区环卫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砂管办。

    俞丽威 副区长:负责工业、招商引资、经济交流合作、安全生产、电力、环保、生态建设、劳动社会保障、质监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商务局(经信部分)、区经合办(招商局)、区安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分)、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局。

    联系: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国网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

    郭巧燕 副区长:负责农村、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气象、旅游、移民、检验检疫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风景旅游局、东西岩景区管委会、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丽水古堰画乡管委会、区移民办。

    联系:区农办(扶贫办)、茶文化研究会。

    赵加慧 副区长:负责统计、行政审批(招投标)、粮食、物价、档案、民族宗教、侨务、台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中心、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档案局、区民宗局、区侨办。

    联系:区台办、区侨联。

    叶建光 副区长:负责交通、征地拆迁安置、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国土资源监察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征迁办、城管处州分局(区国土监察一大队)、城管莲都分局(区国土监察二大队)。

    联系:区国土分局、丽水移动莲都分公司、丽水电信分公司莲都分局。

    李 玮 副区长:负责商贸流通、外经贸、电子商务、科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化、司法行政、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商务局(商贸部分)、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供销社。

    联系:区科协、团区委。

    蔡通友 区政府党组成员:负责城管处州分局(区国土监察一大队)工作。

    雷 成 区政府党组成员: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工作。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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