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1667/2015-516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太平乡 | 成文日期 | 2015-05-18 | ||||||||||||||||||||||||||||||||||||||||||||||||||||||||||||||||||||||||||||||||||||||||||||||||||||
各村、乡属各部门: 每年5月至9月是学生溺水事故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摆在重要位置,以更强的责任心、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全乡上下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成立太平乡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荷 副组长:陈受贵 成 员:蓝池星 赵 基 雷李俊 付峰勇 钟志诚 叶勇伟 徐 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受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靖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汤伟波、林菊仙、赖远为成员,各村管理员名单附后。 三、职责要求和任务 各学校和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将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立即行动起来,特别强化暑期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加强防范、遏制事故发生,防溺水工作是个综合工程,乡村两级和各学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切实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各村要在自己的辖区内进行广泛的防溺水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营造氛围、引起社会广泛重视。要发挥熟悉人头、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对辖区内水域警示标志要进行全面清查,对尚未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协调各权属单位设立安全警示牌或拉上警戒线。在事故多发地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员队伍,严防青少年儿童和私自下水,确保生命安全。村委会分工干部在自己的分工村组要联系到户、联系到人,把防溺水工作做到实处。辖危险水域的村要开展专题走访,对监护人提醒、教育。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营造“防溺水”的安全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班主任出一期以防溺水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等宣传活动,宣传下水的危害性,使学生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要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不到设置有“禁止下水”标识的水域游泳,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要去河道挖河砂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不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 在暑假开始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召开专门校会、班会,强调假期防溺水的重要性,要给每一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班主任、任课老师假期要分工到人、走访学生家庭,每月不得少于1次,电话联系不得少于2次,要有分工学生名册和走访记录,要做到100%的到位和覆盖面。各村要与所属的学校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沟通,就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 公安、水利、交通、安全监管等和相关部门和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积极行动起来,配合监护人、学校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确保生命安全。 四、责任追究 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将该工作落到实处。乡政府将定期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设立警示警戒标志、联防联动措施不到位、管理协调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各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管理员名单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各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管理员名单 <TABLE FCK__ShowTableBorders"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_fckxhtmljo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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