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5082083/2014-512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万象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4-08-28 | ||
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分工》[莲政办发(2014)67号]文件精神,为了实现“三转变二提高”(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办事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为民服务、为民办事水平的工作效率。我街道拟优化建设便民服务中心,现结合实际,制订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便民利民为目的,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整合资源,集中办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和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努力塑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规范程序和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将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无偿、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坚持资源整合原则。整合各类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资源共享,使便民服务中心成为行政审核、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 (三)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等形式,公开所有的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无偿服务原则。便民服务过程中严禁收取费用而增加群众负担。 (五)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便民服务工作要建立在信任、方便、自愿的基础上,不得强行推进,避免引发矛盾,切实将好事办好办实。 四、机构设置 (1)街道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内部股室、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对需上报上级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2)窗口设置: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服务窗口,设立:综合咨询、计生服务、民政残联、劳动保障、平安综治、数字城管、安全生产、三资管理共8个服务窗口。 (3)人员到位:按照人事相宜的原则,明确专职管理人员,选配业务熟、素质好的干部为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实行一岗多能,保持相对稳定。 综合咨询:张勇波 计生服务:陈东红 劳动保障:李硕 数字城管:孙炳峰 周丽君 安全生产:李高飞 平安综治:董松舜 民政残联:张艾佳 五、服务内容 便民服务工作要按照“只要方便群众就办、只要群众授权就办”的原则进行,并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综合咨询(1项):①未进驻事项服务咨询。 2.劳动和社会保障(4项):①城乡医保;②城乡养老保险;③失业人员登记;④求职登记;⑤失地农民保险;⑥4050人员业务办理。 3.民政(5项):①医疗救助;②临时救助;③最低生活保障、五保;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业务;⑤双拥、优抚业务; 4.残联(4项):①残疾人最低生活补助、五保;②残疾人“托、安、养”工程;③残疾人“无障碍”工程;④惠残政策处理; 5.计划生育(7项):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②再生一孩审批;③生育服务证办理;④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理;⑤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办理;⑥外来人口生育联系卡办理;⑦病残儿鉴定程序。 6.平安综治(2项):①治安政策咨询;②平安综治工作。 7.数字城管(1项):创卫投诉 8.安全成产(1项):消防咨询 9.房产税(1项):商铺房产税征收 10.其他群众需要办理且能办理的事项。 六、办事程序 便民服务工作的程序分为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 (一)受理。便民服务中心对属于自己办理范围内的事项均应予以受理,对无能力办理的要告知并引导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在受理时,要填写《便民服务承办单》,并告知办理期限和申请人权利、义务。受理事项承办单连同有关材料应交由承办人,并实行签名交接。 (二)承办。便民服务承办人接到有关材料后应会同有关具体办理人及时予以办理,一时难以办理的要在承办单上写明原因并确定具体代办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并经便民服务承办人复核后应立即交回便民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送交或反馈给申请人,交接时要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七、中心建设标准 1.硬件设施 (1)办公场地:设在一楼大厅。实行开放式窗口办公,服务大厅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2)办公用具:配置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满足对外办公的需要。 (3)标牌标识:在大厅入口处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标牌,大厅各个服务窗口(柜台)设有明显标识标牌,一楼设置政务公开栏和投诉箱。 2.运作机制 (1)制度健全:制定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程序和办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代理服务、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岗位责任制度和考勤考核等制度。 (2)程序规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便民服务中心与区发展服务中心业务衔接通畅,上报事项实行全程代理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3)公示告知:印制服务事项一次告知卡(办事须知),提供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台帐登记规范完善。 (4)应知应会:窗口人员熟练掌握办理事项的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了解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和代理件的办理要求。 (5)无缝运作:便民服务中心结合群众需要,除正常上班外,实行三小时志愿服务和周末值班制度。 3.监督评议 街道纪检监察要加大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推进和督查力度,对集中办公场所不到位、设施不到位、人员不到位、事项不到位、运转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的投诉,让群众满意。街道办公室负责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通报窗口运行情况,确保窗口正常运转。 八、工作要求 规范和完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我区行政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延伸。街道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实际需要,按照优化方案序时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增强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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