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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K15082083/2013-51050      发布机构: 万象街道      发布时间: 2013-08-14 14:36:24

文号:万委〔2013〕2号

索引号 K15082083/2013-510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万委〔2013〕2号
发布机构 万象街道 成文日期 2013-02-13

各村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农村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1263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莲组〔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开展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评标准

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就是根据党员的身份、从业情况、健康状况等特点,对他们在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的带头模范行为设置先锋指数定期公开考评,促使党员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农村党员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其中基本指数分值为 80分,正向加分指数分值最高为 20分。加分后的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扣分后的总体评价最低分为 0分。

(一)基本指数。主要包括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五个方面,具体参考标准和分值见附件一。

(二)正向加分指数。具体参考标准和分值见附件二。

(三)反向扣分指数。具体参考标准和分值见附件三。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违纪正在处分期内等情形的实施一票否决,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二、考评对象

全办各村所有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对年长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可不列入考评。根据农村党员的结构特点分为任职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三类别,任职党员是指在村级各个组织担任职务的党员。普通党员是指在村级组织中不担任职务的无职党员。流动党员是指党员组织关系在农村,经常在外务工、就业的外出党员。

三、考评程序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法进行,每季度结合“闪光言行之星”评选评定一次,年末开展总体评价。

1、个人自评。党员根据本人一个季度以来的具体表现,对照党员指数标准进行自评打分,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整理收集。

2、党员互评。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党员互相交流,对照党员先锋指数标准开展互评打分。同时邀请部分群众参评打分。

3、组织评定。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每季度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研究确定每个党员的党组织考评分,再按党员自评分占20%,党员互评分占40%、党组织考评分占40%的比例确定每名党员每季度的考评得分,根据考评得分情况确定考评等次。对流动党员的考评要征求其工作所在单位或流入地党组织的意见。每年年终的组织生活会上,要把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作为重要内容,按照每个季度考评得分各占25%的比例,确定每名党员的年度总体考评分值。

4、亮分公示。季度综合得分和年度总体考评得分要通过村党务公开栏、村党建网站、微博群等途径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季度综合得分和年度总体考评得分要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村党组织换届前,街道党工委要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对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和深化措施。

四、结果运用

根据党员先锋指数评选出优秀党员、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等五个等次,进行星级管理。优秀党员结合年度评优工作在先锋党员中产生,一年中必须要有两个季度以上被评为先锋党员;先锋党员在考评得分90分以上中产生,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5%;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为合格党员;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考评为警示党员的为不合格党员。

1、对季度考评为先锋党员的,要结合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作为优先推荐对象;对季度考评为警示党员的,所在党组织要开展谈话诫勉,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整改提高。对合格党员,所在党组织要开展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

2、对年度考评为先锋党员的,要给予表彰和宣传,并作为评比优秀党员、“十佳”村干部等各类评先评优和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对于普通党员被考评为先锋党员的,列入村级后备干部予以重点培养。对年度考评为警示党员或一次性扣分超过5分的,街道党工委要谈话诫勉,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督促他们抓实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合格党员,街道党工委要加强集中教育培训,强化党员主体意识,提升素质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对连续两年年度考评均为警示党员的,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为不合格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

五、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也是完善我办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方式的有效抓手,各党支部要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各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效落实并取得实效。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操作具体繁琐,各支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支部要成立领导机构,确定具体负责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在街道党工委下发的实施意见和考评标准基础上,根据各村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同时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或党员,具体负责日常考评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每年的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报街道党工委。

2、强化指导,创新工作举措。各支部要认真分析本地的具体情况,把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党员“一句话承诺”、党员“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村干部工作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互为提升。要建立党员管理群众举报制度、党员诫勉谈话制度、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理制度等,要加强对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有效落实。

3、强化引导,加大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宣传引导,充分激发全体农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要及时总结在实施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典型,树立农村党员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

1、万象街道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基本指数参考标准

2、万象街道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正向加分指数参考标准

3、万象街道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反向扣分指数参考标准部备案。

4、万象街道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个人自评表

5、万象街道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党员互评表

6、万象街道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汇总表

7、万象街道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组织评定表

 

 

中共莲都区万象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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