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2501MB1D8405X1/2013-509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 2013-06-26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莲都林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有关文件精神、《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补助标准,现将2013年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给你们。雅溪镇、仙渡乡、九龙国家湿地公园、莲都林场等21个乡镇街道(单位)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计99.1235万亩,补助标准每亩17元(莲都林场20.4元/亩),共计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01.51062万元。此项经费用于划为重点公益林的农户补偿、村组集体补偿和莲都林场补偿,农户补偿资金通过银行直接进入个人帐户,村组集体补偿资金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统一到区财政拨付后转村集体账户,莲都林场补偿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
附件:1.2013年度莲都区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汇总表 2.2013年度莲都区重点公益林分乡镇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汇总表 3.2013年度莲都区重点公益林集体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汇总表 4.2013年度各乡镇重点公益林个人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单
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2013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83.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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