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5082083/2013-510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万象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3-11-27 | ||
各村、各单位: 2013年10月至2014年初,街道将进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这是街道农村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选好配强农村带头人队伍为重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努力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打造“三大莲都”、干好“一四八”、实现“四个翻一番半”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顺序统筹进行,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从2013年10月开始,12月中旬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明年1月上旬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春节前后完成其他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要求:一要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每一个重点环节都要体现和落实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掌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动权。二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结构服从功能,进一步明确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从严审查把关,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努力实现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零当选目标。三要从严从紧抓选风选纪。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正常的选举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机制,确保村级组织选举有序参与、公平竞争、风险可控。五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在严格依法操作和保证选举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选举办法、改进选举方式,不搞繁琐形式,强化工作统筹,又稳又好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总的目标是,通过换届选举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换出好风气。 二、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切实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 1、着力选优配强带头人队伍。要按照建设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教育和动员党员群众把那些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的人选为村干部,特别是要把政治坚定、办事公道、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的人推选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岗位上来。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鼓励引导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和回乡大学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分子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班子竞选,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班子服务功能。 2、积极推进交叉兼职。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职数,具体的名额按区里核定的建议数确定。引导、鼓励和支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把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副书记(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监会主任;提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经济合作社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引导、支持和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提倡共青团、妇女、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另行选举时继续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都有妇女成员。进一步加大选配力度,努力把更多的优秀女党员选进村党组织班子。 3、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要求,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村级组织班子候选人(自荐人)的具体条件,明确以下“五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②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③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④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⑤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各村要写入选举办法,并严格执行,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有以下“八种情形”的不宜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①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 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② 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 ③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④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⑤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⑥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⑦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⑧连续两年被列为计划生育整治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制度,街道将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4、完善事业选人制度。全面推行“先晒业绩,后绘蓝图,再选班子”做法,换届选举前,街道党工委要指导各村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根据本村实际,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陈述、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等活动,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把那些对党委政府工作不支持、主要精力不在村、占着位子不干事的“不同心、不在岗、不作为”人员止于门外,形成事业选人的良好导向。 三、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依规改进完善选举方式 1、进一步完善选举方式。坚持完善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制度,不断扩大候选人推荐过程中的民主,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选书记、副书记。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拓宽民主渠道,完善操作程序,提高一次选举成功率。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经济合作社由社员大会或经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加强村党组织领导。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选出后,要切实加强对其他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工作,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党组织书记应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积极引导村民把素质高、顾大局、作风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民,特别是党员村民推选为村民代表。应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民代表,通过积极引导保证党员在村民代表中占一定比例;通过专职专选保证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三分之一以上。 3、规范候选人(自荐人)竞职行为。全面实行“三项承诺”制度,在选前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等作出创业承诺,就当选后不认真履职、不遵纪守法等作出辞职承诺,就当选后廉洁自律作出廉洁承诺。对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人员,在村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不能列为候选人(自荐人)。严厉禁止擅自处分集体资产的承诺、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积极推行公开竞职制度,村党组织选举可统一组织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竞职陈述;有条件的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竞职陈述,增加党员群众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了解,选举投票日停止竞职活动。积极搭建候选人(自荐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有效平台,通过公开候选人(自荐人)基本情况、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与党员群众见面、公开“三项承诺”书、播放竞职录音录像、张贴竞职承诺等做法,进一步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 4、严密组织投票选举。要严格规范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全面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党员和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限制使用流动票箱,设置流动票箱要经街道审核同意,每个流动票箱要有三名以上监票人负责。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代写员选派要有严格要求,防止违背委托人意志。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选举当日,候选人(自荐人)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改进唱票计票方式,通过规范写票用笔、禁止拍照、分次唱票、改进选票设计、科学设置唱计票区域等方式,防止任何人掌握选举人划写选票情况。 5、优化操作流程。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优化工作流程。村民(社员)代表推选一般在选民名单公布5日后进行,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推选村民(社员)代表。减少并规范委托投票行为,严格执行无委托书不能投票和委托数不得超过三个的规定,强化书面委托的电话联系确认工作,防范书面造假,有条件的村可以实行无委托投票。进一步精简工作环节,统筹安排村民(社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选举等工作,提倡同步进行、交叉进行,减少重复劳动。 四、严肃选风选纪,加大对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 1、进一步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2010〕59号),以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浙纪发〔2013〕15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组〔2013〕24号)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选举前,街道将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章和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实行候选人(自荐人)选前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自荐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自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 2、继续依法开展“打黑除恶树清风”专项行动。根据莲委办发〔2013〕112号文件要求,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打黑除恶树清风”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一批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震慑一批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社会闲杂人员,打击一批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对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摸清根底,开展重点警示谈话。 3、严厉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和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对违反“十条禁令”和“贿选九种情形”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从一开始就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街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2028578)和举报信箱(设在街道一楼便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举报反映贿选等违法违纪问题。街道纪工委和派出所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高度重视、紧盯不放、一查到底。贿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本届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平稳、健康、顺利。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自身诉求。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1、成立组织机构。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由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四个业务指导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村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相关来信来访、服务沟通、材料文稿、宣传信息、日常报表、工作联络等综合工作;四个业务指导组分别负责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具体政策把关、业务指导。 2、落实工作责任。街道党工委承担直接责任,认真谋划整个选举工作,要确定领导干部具体负责,选派得力干部参加。街道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凡进行换届选举的村,街道指导和督查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由街道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情况报送制度,街道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3、做好选情分析。选举前,街道要逐村建立选情台账,做到基本情况清、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村级班子现状清、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村级换届选举经验教训清,因村制宜制定工作预案,分类指导。对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及时分析研究,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对财务不清、群众比较关注的会影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难点热点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换届选举期间,要及时把握工作动态,特别是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4、及时处理信访。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地方,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5、加强舆论宣传。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特别是要把为什么举行村级组织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引导候选人(自荐人)正确对待自己、其他候选人(自荐人)党员群众,促进理性公平竞争,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6、做好后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级组织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档案。关心和爱护离岗离职的村干部,落实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支持新班子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制度,理顺村级各类组织的关系,健全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中共莲都区万象街道工作委员会 莲都区万象街道办事处 201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