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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3-27761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11-06 14:39:34

文号:莲政发〔2013〕26号

生效时间:2013-11-06 14:39:34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3-27761 文号 莲政发〔2013〕26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3-1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莲政发〔2013〕0026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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