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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索引号: 77936397/2008-23960      发布机构: 莲都区安监局      发布时间: 2008-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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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936397/2008-239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08-04-16 00:00:00

(2006年~2010年)

前言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了与人口、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

一、现状与问题

目前,我区正处在人均GDP进入1000-3000美元之间的事故易发期,工业化加速发展和基础大建设的发展阶段,高速公路、康庄工程、工业区开发、城乡基础设施等建设施工全面铺开,受自然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制约和影响明显,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事故总量较大。2005年本区发生各类事故774起,死亡80人,直接经济损失377万元。今年1-11月,本区发生事故688起、死亡77人、直接经济损失412.0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上升10%、上升6.2%。“十五”期间,本区累计发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4584起、死亡353人、直接经济损失4330万元。平均每年分别发生各类事故约917起、死亡70.6人、直接经济损失866万元。

二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问题较突出。“十五”期间,本区累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65起、死亡333人、直接经济损失2769万元;发生建设工程事故7起、死亡9人、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发生火灾事故515起、死亡11人、直接经济损失1493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4起、死亡16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区地处山区,公路等级低;水上交通线长面广,渡运条件差;高速公路、康庄工程、水电工程点多面广、施工条件差;小型工矿企业“散、小、乱”现象依然较突出,整治难度大;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改变,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严重。

二是对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制形式、利益主体、劳动用工形式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等的多样化给安全生产带来新情况、新问题认识和估计不足,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上、制度上和管理措施上还不过硬。数量众多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在迅速成为社会生产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同时,这些企业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许多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用工方式多种多样,员工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

三是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量不足。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匮乏,技术支撑和保障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现有安全生产成果推广力度不够,现有装备安全科技含量低;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较多。

四是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尚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手段缺乏,监控工作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一旦发生事故无法迅速组织起有效的抢险救灾力量和快速灵敏的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尚未建立,重特大事故预测、预警、救援缺乏可靠有效的支撑。

五是安全监管力量和能力薄弱。监管机构特别是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乡(镇)一级没有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费和装备水平等也跟不上经济建设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量企业也没有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管还处在经验管理水平,手段落后,随意性大,与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尚有很大差距。

六是全民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大量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特别是外地建设施工企业,民工临时招聘,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差,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重典治安、文化兴安、科技强安”并重,坚持“打实基础、抓好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基本思路;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平安莲都”建设。

三、总体目标

(一)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从2006年起至2008年,努力实现全区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矿山、危险物品、水上交通事故保持平稳态势,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状态得到遏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到2010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较为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形成功能基本完善的宣传教育培训、事故预防与监控、应急救援等技术支撑体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比2005年明显下降。

四、分类目标

(一)全区各类事故控制目标

1、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目标在0.4人以内;

2、“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期末重特大事故发生率下降50%;

3、“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期末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死亡率下降30%;

4、“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期末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死亡人数下降30%;

5、“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期末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0%;

6、“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期末火灾事故亿元GDP损失下降30%;

7、“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期末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5%;

8、事故结案率控制目标100%。

(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2006年底前,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2007年底前其他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五到位”。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区、乡镇(街道)两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配比数量不低于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总人数的万分之十。

(三)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目标

到2008年,制订并出台有关行政措施,基本形成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适应的政策措施配套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体系。

(四)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到2008年,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传送、宣传教育培训、安全评估与检测、事故预防与监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区、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应急救援系统有效运行。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建立区、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三级监控网络。2006年开始试点,2007年逐步展开,2010年完成三级网络建设。达到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的程度。

(六)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

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率达到90%以上,合格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七)安全文化建设目标

全区安全文化建设初见成效。探索出符合区情的、有效、可行的社会、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并举的安全文化模式;明确安全文化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建立起一定规模的莲都安全文化发展基金,并进入初步运行,为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五、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1、矿山、建设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开展矿山专项整治。整合现有生产能力,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等先进技术,加强尾矿库管理、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鼓励走集约化经营之路。

(2)开展建设领域工程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建设领域各方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措施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通过整治,到2010年使我区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大有好转,力争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3)开展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根据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经贸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通过主管部门检查、乡镇(街道)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并坚决予以取缔。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关闭。加强对危险物品道路运输整治和监控。加强农村烟花爆竹的燃放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消防:继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商场、批发贸易市场、学校、医院、车站、公共体育娱乐场(馆)和“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公安、经贸、建设、文化、旅游、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

3、特种设备:切实落实质监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加大整治,取缔“土制特种设备”力度,深化简易升降机、码头吊、压力容器等设备和危险物品承压罐车、气瓶充装经销及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加强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交通运输:开展全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的交通行为,严肃查处非法运输、超限、超载行为。深化治理道路和水上交通黑点。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强化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力度,维护交通安全。

5、其它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足额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点并及时处理,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工作。抓好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工序和各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增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设施、器材和事故应急救援设备,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6、学校安全:强化学生集会、饮食、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把学生集会、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安全常识。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改造力度,严格实行学生外出旅游乘坐车辆申报制度。学校要建立重大集会、学生集体行动等大型活动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专项应急预案。

(二)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队伍能力建设

1、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区、乡镇(街道)安委会的核心作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区安监局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安监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的人员、装备、经费适应工作需要,足额到位;在生产经营单位较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监站和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合二为一的安监机构,其它乡镇(街道)建立安监站,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强化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在中心村和重点社区,配置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装备、经费适应工作需要,足额到位,加强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按照行业的危险特性程度或从业人员的数量,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足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内部信息快速处理通道和社会举报制度,开通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在继续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的同时,要把监管重点放在事前的行政许可和隐患查处上,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现场查处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将全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打造成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过硬、装备精良的队伍。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贯工作,组织落实各项制度

1、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其它各种手段,把有关会议与宣贯工作结合起来,把 “安全生产月”与平时的宣贯工作结合起来,把日常执法与宣贯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要着重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项目备案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监管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且根据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配对的措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与奖惩。进一步完善已出台的《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规划出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监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1)完善突发性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2)加快完善矿山、建筑工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及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旅游、学校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3)建立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4)建立应急信息共享系统,提高快速反应能力。(5)建立和完善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6)定期组织各项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实战能力。(7)建立应急救援各种数据库,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配备必要的装备,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

2、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生产经营单位为抢险救灾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主体,首先从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及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着手,然后逐次推广普及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并与政府的预案相衔接。到2010年,各生产经营单位均必须建立起符合自身抢险救灾要求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五)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科技兴安能力

1、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建立安全生产科技专项基金,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GPS定位等科技成果。到2010年,构建起满足全区安全生产技术分析、监控、咨询、管理需求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2、建立安全生产智力支撑。建立健全以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安全生产协会等组织为骨干,其它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专家型技术队伍,为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专业人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的建设。

(六)建立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协同监管能力

1、重视信息数据库建设。逐步建立重点监控对象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事故档案数据库。

2、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区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疏通向上投稿和向下索稿的绿色通道,办好《莲都安监》信息,增加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信息量,同时加强横向安全生产信息搜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

3、加强安全生产互联网建设。利用车载收发装置、移动电话、计算机网络等现有信息资源,加强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等功能,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系统内局域网和公共平台建设,完善“莲都安全生产网站”,建立区安委办与各乡镇(街道),及村委会成员单位、重点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间普密信息的政务外网系统,形成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体系。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形成事故情况的网上按时上报与公布制度,为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强化安全文化体系,铸造安全生产灵魂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整合文艺和媒体资源,以每年“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拍摄安全生产电视宣传片,制作广播节目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区有线广电传输网络和报刊、互联网,将优秀的安全文化作品送进千家万户,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整合教育资源,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逐步建立专业教育、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和社会化宣教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3、搞好媒体协作和信息发布。莲都安监网要在现有公益栏目的基础上,开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业绩栏目,与有关媒体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扩大宣传空间。同时要规范与完善安全生产新闻信息发布制度。

(八)建立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

1、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通过培训、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资料库,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发现、报告、控制、消除和备案等制度,制定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到2007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登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试点。到2010年,初步形成区、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2、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控。坚持抓好“三节”(春节、五一、国庆)、“三会”(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期间的安全监控,提前部署,及早检查和整治,保障全区重大节会安全和社会稳定。

3、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从技术支撑、扶持上,政府创造条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消除事故隐患;从制度、责任落实上,约束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消除事故隐患。

(九)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1、社区安全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领导、组织作用,制定社区安全建设规划。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平安社区示范区,推动安全社区建设。

2、乡村安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整体提高乡村安全监管工作能力,使全区80%的乡镇(街道)达到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水平。

3、城市公共安全监督检查。根据莲都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关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应当编制和实施城镇公共安全规划,及时对城镇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加强对城镇消防、水、电公用工程设施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督检查。特别应加强各类集贸市场、商场、宾馆和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的监控,编制应急预案。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大型集会和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事先必须编制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4、中小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快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工艺和设备,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服务。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对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的中小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责任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严格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投入问题。

(十)建立安全标准体系,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完善、细化安全生产考核标准。根据国家制定颁布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结合全区实际,完善、细化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2006年在高危行业和制造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2007年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和危险物品行业完成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2010年全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铺开,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逐步推向深入。

(十一)建立安全诚信体系,规范社会安全行为

1、建立安全信用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建成诚信评估体系和诚信数据库,形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

2、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实施分类监管,实现动态管理。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诚信信息通报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律。到2010年,建成莲都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十二)健全安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社会能力

1、加快安全服务机构建设。组建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充分发挥现有区安全生产专家组和区安全生产协会的作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进行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学会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作用。

2、加强安全服务机构管理。通过加强动态监管、提高服务水平、评议和评审分离、规范收费标准等行政措施,促进中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

(十三)加强职业危害监管,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1、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治有职业危害的劳动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加强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化工、医药、建筑、建材、制革、制鞋、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对职业危害严重而不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严肃查处。

六、重点工程

(一)事故应急救援和重大危险源等防控体系建设

1、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各分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体系建设

5、移动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系统建设

6、危险物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7、安全生产110联动报警指挥系统建设

(二)其它防控系统工程

1、重大险兆事故监测报警系统与调控机制体系建设

2、特种设备重大危险系数量化监控体系建设

3、建设职业卫生监控体系建设

4、重大化学事故处置实施监控及信息传输体系建设

5、火灾、爆炸、泄漏等典型事故安全评价CLS软件的运用

     6CLS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7、CLS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8事故动态数据库建设

 

(三)安全生产技术专家数据库工程建设

1、知识库和科技研究系统建设

2、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建设

(四)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工程

1、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三网(含区、乡镇、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生产工作网站)建设

2、全区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建设

3、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指挥决策系统

4、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与各有关部门)监管信息网络(联网)建设

5、危险物品信息管理专网建设

6、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专网建设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网建设

8、安全生产科技情报网络建设

9、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监管网络建设

(五)安全标准化体系工程建设

1、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

2、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程

1、安全生产培训体系的建设

2、安全文化的系统化建设

3、安全生产月活动工程

4、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建设工程

1、安监站执法用车建设

2、其他装备建设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工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建设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

七、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有关指标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确保社会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设施、装备、经费五到位。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分析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非煤矿山、危险物品、消防、交通、水利、经贸、建筑、旅游、教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落实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优惠政策,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区政府和乡镇(街道)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

(五)编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编制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施工、消防、交通、经贸、水利等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保障实施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专项规划顺利实施。

(六)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设立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行业应当办理审批手续的,依法办理。进入市场的工业产品,实行安全准入认证制度。

(七)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对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缴费,从高收取。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设立工伤事故预防基金,用于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八)加强社会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加强工会、村民委员会、社区等社团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有奖制度。

(九)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外地单位和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业务水平。吸收安全生产先进的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资金、技术等资源,加快业务成长步伐。

 

附:莲都区安全生产“十一五”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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